房颤药物复律的抗凝治疗:
一、对于发病持续超过48小时,或者是持续时间不明确的心房颤动患者,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复律,是电复律或者是口服药物复律或者是静脉给药复律,均推荐在复律前至少三周和复律后四周进行抗凝药物治疗。如使用胺R控制在2到3之间的维生素k抑制剂,或者是达比加群来进行抗凝治疗。
二,对于具有房颤复发或者是卒中危险因素的患者,即使在进行复律之后,患者能够维持窦性心律,仍然可以采取调整剂量的维生素k抑制剂,或者是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来进行终身抗凝治疗。一般房颤持续时间小于48小时,在复律的时候,应当进行抗凝药物治疗。在复律之后,如果有卒中高危因素的患者,复律后及时口服抗凝并维持终生。
如果没有这种高危因素,则不需要长期的抗凝治疗。房颤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就按照刚才所说的复律前三周或者是后四周,来采用抗凝药物治疗。房颤或心房扑动的患者小于48小时发作,而且具有卒中的风险,推荐应用肝素或者是低分子肝素来进行抗凝治疗。房颤或者是房扑的血栓风险比较低,可以考虑静脉注射肝素,或者是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进行抗凝治疗。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使用情况请按药品说明或到正规医院按医嘱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