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衰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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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急性心力衰竭一旦确诊之后处理原则是,应该按照规范治疗,初始治疗为经面罩和鼻导管吸氧,吗啡,强心剂等。经静脉给予时患者取坐位或半卧位,两腿下垂,减少下肢静脉回流。病情仍不缓解者,应根据收缩压和肺瘀血状况选择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如正性肌力药,血管扩张药和血管收缩药等。

病情严重,血压持续降低小于90毫米汞柱甚至心源性休克者,应检测血流动力学,并采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机械通气支持,血液净化形式机械辅助装置,以及外科手术等各种非药物治疗的方法。动态监测有助于指导急性心衰的治疗,治疗后其水平仍居高不下者应加强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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