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血压急症的治疗,一般情况下主要就是平稳地控制血压,同时注意保护靶器官受损。一般情况下,首先应该应用短效的静脉降压药,将血压尽量的控制在一个比较安全的范围。
一般是经过两到六个小时,通过静脉用药,比如应用硝普钠、硝酸甘油、乌拉地尔、拉贝洛尔这样的药物,以及艾司洛尔,通常经过两个小时到六个小时逐步的将收缩压控制在160毫米汞柱左右,输张压控制在100毫米汞柱左右。这样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不容易诱发缺血事件。
因为如果血压降的过快、过低,就容易导致组织灌注不足,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防止或减轻心、脑、肾等靶器官的损害。另外,经过24到48小时,逐步的将血压降到正常范围。另外,逐步的过渡到口服药物,还要根据患者的并发症情况,积极的处理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