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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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肠易激综合征属于肠道的功能性疾病,诊断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特征,并且应该排除器质性疾病,在诊断过程中要强调腹痛和腹部不适与排便的关系,体现肠易激综合征,作为一个特定的症候群有别于其他肠道功能性疾病。

肠易激综合征具有慢性,反复发作的特点,并且常与其它功能性胃肠病共存,诊断以后也要注意随访,这有助于正确诊断和发现隐匿的器质性疾病,对于没有症状年轻患者通常根据典型的病史和临床表现做出初步诊断。

诊断较明确的患者可以先试着给予诊断性治疗,并且要进一步观察,分别要在治疗的第六周和第十二周进行复查,评估疗效以及是否有新发的症状,并且按照需要给予进一步的诊断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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