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比较轻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是可以怀孕的,但是也应该到风湿免疫科门诊就诊,让风湿科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整体的评估,只要患者狼疮病情活动控制在半年以上,且糖皮质激素减量到每天15毫克以下,没有服用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环磷酰胺等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并且停用上述药物半年以上的患者都可以准备怀孕。
一旦患者怀孕以后,也需要到风湿免疫科和产科进行联合随诊,因为妊娠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病情容易出现复发,可能会出现肺脏,心脏等重要脏器受累的情况,尤其是合并紫癜的情况增加。
所以,患者在怀孕过程中一定要严密监测病情变化,一旦出现病情活动能够及时的对症治疗,以防止危及母体的危险。而对于胎儿来讲,也需要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观察胎儿的体重,以及是否合并心脏传导系统等其它异常疾病的情况。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使用情况请按药品说明或到正规医院按医嘱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