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病不是一个单独的概念,它包括:
1、孕前高血压,妊娠前或者妊娠期前的二十周,血压大于等于140/90毫米汞柱,产后持续42天以上可以出现蛋白尿。
2、孕期高血压,指怀孕诱发的高血压,不伴有蛋白尿,孕期高血压如合并明显的蛋白尿,大于300毫克每升或大于500毫克每24小时,则称为先兆子痫。高血压通常在怀孕二十周后发生,大部分情况下持续产后42天以内。妊娠期高血压的特征是组织器官的灌注不足。
3、孕前高血压合并蛋白尿的孕期高血压,指怀孕二十周后,先前存在的高血压进一步恶化,24小时蛋白尿排泄率大于等于3克每天。
4、分娩前高未分类的高血压,高血压伴有或不伴有全身表现,应在产后第42天或42天以后再次测量血压,如果高血压已经消失,则归为伴有或不伴有蛋白尿的孕期高血压,若高血压还持续存在,则归为孕前高血压。
孕妇和家属应该引起重视,认真对待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