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精神病指南第三版,关于躯体形式障碍包括了,一是症状标准,患者以躯体症状为主,对躯体症状过分的关心,关心的严重性和实际情况不相称,但达不到妄想的状态或者是对这个身体健康过分关心。
比方说对通常出现的一些生理现象或者是异常的感觉过分关心,但是达不到妄想的程度。再就是反复就医,或者是要求进行医学检查,虽然说检查的阴性结果和医生的合理的解释都不能打消患者的疑虑,仍然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就是严重标准,比如说患者的症状已经影响了他的社会功能。
第三就是病程标准,要符合症状标准至少三个月,对于躯体形式障碍至少要两年。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或者是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至少半年以上。
第四就是标准排除,排除其他的一些神经症的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一些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