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指短时间内严重升高,通常BP大于180到120毫米汞柱,并伴发进行性靶器官损害的表现,包括脑血管意外,出血性、缺血性、急进性、恶性高血压伴视盘水肿、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左心衰伴肺水肿、不稳定心绞痛、主动脉夹层。血压升高是否导致终末脏器损害取决于血压增高的幅度和速度,需注意高血压急症,也可见于不太明显的血压升高和妊娠期或急性肾炎。
因此是否需要立即降压,不依赖于血压的绝对值,而取决于血压增高对靶器官的影响。高血压急症指血压升高但不伴有靶器官损害,需立即口服抗高血压联合治疗,注意靶器官损害是区别高血压急症及亚急症的关键。在此特别指出若收缩压大于等于22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则无论有无症状均为高血压急症,检查明确已经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者,即使血压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