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认为妊娠异导致狼疮性肾炎复发和恶化,故多主张避免妊娠。但近年大量的临床观察发现,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没有活动,肾功能及血压均正常,则妊娠对母亲和胎儿均无影响,妊娠并不增加狼疮性肾炎的重新活动率,对预后影响不大,但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患者若有肾功能降低血压增高,则应避免妊娠。
二,应在狼疮性肾炎缓解一年后怀孕,并尽力保持狼疮性肾炎在孕期不活动,有人主张一旦明确怀孕基因给强的松每天十毫克,直至产后八周,认为这样可减少复发或使复发时症状减轻,并易于控制,一旦有疾病活动应用标准激素疗程,并视具体情况加用环磷酰胺。
三,要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时,应考虑终止妊娠,母体一旦出现高血压,应与积极治疗。
四,狼疮性肾炎患者子痫发生率高约30%,先兆子痫亦可能是狼疮性肾炎复发的表现,区别主要依赖于有无肾外活动的其他临床表现,其无血清补体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