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栓塞的处理原则是早期诊断、早期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度分层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治疗有三个方面。1、一般处理与呼吸循环支持治疗。对于高度怀疑或者已经确诊肺栓塞的患者,应该进行严密的监护,监测呼吸、心率、血压,心电图及血气的变化。需要卧床休息,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用力,以免促进深静脉血栓脱落;可适当使用镇静、止痛、镇咳等相应的治疗。采用经鼻导管或面罩吸氧,纠正低氧血症,对于出现右心功能不全并血压下降的可应用多巴酚丁胺和多巴胺。
2、抗凝治疗。为肺栓塞的基本治疗方法,可以有效的血栓再形成和复发,为机体发挥自身的纤溶机制溶解血栓创造条件。抗凝药物主要有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和华法林的。临床疑诊肺栓塞时,如无禁忌症,既应开始抗凝治疗。
3、溶栓治疗。只要适用于高危肺栓塞病例,对于部分中危肺栓塞,如果没有禁忌症也可以考虑溶栓,对于血压和右心室功能正常的患者,不应该考虑溶栓。溶栓的时间窗一般定为十四天以内,但若近期有新发的肺栓塞征象,可适当延长。溶栓尽可能在肺栓塞确诊的前提下慎重进行,对有明确的溶栓指征的病例应该尽早开始溶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