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丙诺菲维持治疗阿片类物质使用

00:00
2:49

医生主讲实录

复方丁丙诺菲、纳洛酮制剂维持治疗包括:诱导期、稳定期和维持期。治疗前需要对患者的药物滥用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估,诱导期一般不超过7天,其中1~2天的治疗最为关键,对于使用短半衰期的阿片类物质的患者,比如海洛因的患者,建议直接采用复方丁丙诺啡制剂,在给患者开始出现阿片类物质阶段症状的时候,进行首次给药,首次的剂量是两毫克,给药以后观察两个小时,比方说,患者的戒断症状缓解,就确定为第一天的治疗剂量,如果说戒断症状没有缓解,可以增加2毫克的丁丙诺菲,继续观察2小时,依次类推,直到确定是五日治疗的剂量。

第一天总剂量不超过12毫克,对于正在使用较长半衰期的阿片类物质的,比方说美沙酮的患者,建议第一天使用丁丙诺菲诱导治疗,末次使用美沙酮24小时以后,首次剂量可以给予2毫克丁丙诺菲,观察2小时;第一日的剂量确定方法和前面一样,丁丙诺菲总剂量不超过12毫克。

诱导期的第二天使用丁丙诺菲总量不超过16毫克,如果说患者在前一天服药以后没有明显的戒断症状,则可以将第一天的总剂量确定为第二天的起始剂量,可一次给药,如果说患者在前一天服药以后仍然有阶段症状,在第一天药物总量的基础上再加4毫克,作为第二天的起始剂量,在起始剂量服药以后1~2小时再次评估,如果患者没有出现戒断症状,可以确定第二天的总剂量;若出现了戒断症状,再给予4毫克,第二天丁丙诺菲的总剂量不要超过16毫克,两次给药时间间隔至少1小时,诱导期3~7天,参照第二天按照每天2~4毫克逐渐增量,目标是第一周诱导结束以后达到12~16毫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为你推荐

健康自测

健康自测大全 健康早知道

专业医学量表 专业医学团队

扫码关注完成健康自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