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自制力指的是患者对自己所患的精神疾病的认识能力,询问患者自制力是否全面,一般会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否能够认识到其他人观察到有不正常的地方,比方说情绪,言行方面。
二,如果能认识到,是否觉得这些现象是异常的。
三,如果认识到异常的,能否认识到是精神疾病所导致的。有的患者认为这些异常是躯体疾病或别人下毒导致。当然这个地方的认识并不需要患者基于医学的观点去分析症状的病因和病理生理机治。
四,如果认为是精神疾病导致的,能否认识到需要治疗,有主动接受治疗的意愿或者是能否服从治疗。
当以上这四个方面的条件都具备的时候,说明患者的自知力完整,仅仅有对病或者是部分症状有些认识的时候为部分自制力。自制力是影响治疗依从性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在临床观察中发现,有的患者自制力完整,但是由于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而不愿意服药,有的患者,虽然能够长期坚持的服药,但是对疾病却毫无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