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功能损害是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一般按肾功能水平分成以下四期:
1,肾功能代偿期,病人肾功能单位受损未达到总数的50%时,血尿素氮和肌酐往往并不会明显升高,大多数病人除了尿检异常外,偶可出现水肿、腰痛,一般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本时期病人血肌酐水平小于176微摩尔/升。
2,肾功能失代偿期,本机病人肾功能水平下降至50%以下,血肌酐水平上升至177微摩尔/升以上,血尿素氮水平升高大于7.1毫摩尔/升,病人可出现乏力,夜尿多,轻度贫血的症状。
3,肾功能衰竭期,本期病人肾脏功能损害75%到95%,尿素尿素氮水平高于17.9到28.6毫摩尔/升,血清肌酐升高致442微摩尔/升以上,病人往往出现贫血,血磷水平上升,血钙下降,代谢性酸中毒,水电解质紊乱等并发症。
4,尿毒症中末期,本期病人肾脏,肾小球损害超过95%。血清肌酐升高至707微摩尔/升以上,血尿素氮超过28.6毫摩尔/升,代谢性酸中毒明显,往往出现消化道、心、肺、神经、肌肉、皮肤、血液等各个系统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