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胸壁组织的手术应以整块切除为原则,切除的范围应距肿瘤边缘5厘米以上,上下各一根正常肋骨,并连同骨膜,应包括受侵的浅层肌肉,壁层胸膜,肋间组织及其神经血管,以及区域淋巴结。
若为二次手术,应将斑痕连同周围正常组织一并切除,如病变以侵及肺部,可同时行适当的肺叶和部分肺叶切除术。
2.胸壁上部肿瘤,涉及锁骨,肩胛骨和大块肌肉,病易侵犯锁骨下血管和臂丛神经,切除困难时,可切除部分锁骨,以显露全胸壁肿瘤。
胸壁后上方的肿瘤,可按胸廓成形术的方法切除,也可经第三肋间外侧切口,精胸在胸内切除,将肿瘤切除。
3.胸骨肿瘤几乎全为恶性,手术应将胸骨大部分或全部切除,胸骨上部分肿瘤,可同时切除两侧锁骨头,虽然胸骨肿瘤破坏性较大,但不必担心术后胸廓的整体性,两侧肋骨也不会因此而移位和浮动。
4.胸壁肿瘤切除较大范围时,需行胸壁缺损的修补,修补的目的是关闭胸腔和固定胸壁。
5.皮肤软组织缺损,可用带蒂皮瓣儿,基瓣及乳房组织做填充。骨性支架缺损可用,自身肋骨,阔筋膜修补,也可用材料包括金属网,钢针,胸骨的部分或全部缺损,可利用两侧胸大肌,在正中线,互相对拢缝合,修补效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