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几乎所有的安眠药长期使用可以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在突然停药的时候可能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失眠,因此应该严格控制使用,不要见到失眠症就先用安眠药,一般这类药物应该尽量用少量或者是短期应用。
二就是这类药物,尤其是作用时间比较长的镇静催眠类药物,应用以后常常有延迟的效应,第二天早晨出现头晕、困倦、精神不振、嗜睡等。那么我们一般应用是病人晚间依次服用药物之后,在第二天下午测量病人的反应速度,也会发现有一些受损的症状。人还有意识不到的一种损害的存在,这对从事机械工作的人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危险,因此服药的患者不建议驾车或者是操控机械,避免发生事故。
第三就是其他中枢抑制药,比如说抗组胺药、镇痛药,以及乙醇等等。与这类药物合用的时候,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特别是和乙醇同时服用时对中枢有协同的抑制作用,可以出现严重的后果。
第四就是对儿童使用安眠药是很不恰当的,除了偶尔用于治疗儿童夜惊或者梦游症以外,其他的情况下一般不使用。
第五对于老年病人则应该谨慎使用,因为应用药之后,可能会出现意识模糊。
第六,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第七就是哺乳期妇女和孕妇忌用,尤其在妊娠开始的三个月和分娩的三个月和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