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妊娠结核病的治疗,应该综合分析妊娠的阶段,病情严重程度等,决定抗结核治疗的方案,以及是否终止妊娠,出现了以下的情况的时候,我们可以考虑继续妊娠,我分六点为大家逐条介绍:
第一,初治或者是复治病历没有明显的耐药。
第二,单纯肺结核。
第三,没有或者是有轻微的妊娠反应。
第四,没有心、肝、肾等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
第五,没有子女的高龄初产妇。
第六,上述的病人具有剖腹产手术适应症者,也就是说病人可以适应剖腹产,用药的原则需要根据药敏实验来选用药物,应当遵循的原则,既要有效,又要注意用户和胎儿的安全,避免对胎儿造成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