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期间胎儿器官形成期,为了保证母体的治疗效果,而且从优生优育的角度出发,一旦出现下列情况均建议终止妊娠。
一、妊娠反应严重者,或者是出现了严重的肺结核、呼吸道症状、中毒症状。
二、各型肺结核进展期、病变广泛,有空洞形成、反复咯血,痰涂片阳性,肺结核伴有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等肺外结核,尤其是肾、肝、骨结核需要长期治疗的。
三、妊娠时肺结核病恶化、抗结核治疗效果比较差。
四、结核病伴心、肝、肾功能不全,不能耐受妊娠、自然分娩、剖宫产术。
五、耐多药结核分子杆菌感染,HAV感染或者是艾滋病用户合并肺结核,糖尿病用户合并结核病。
六、治疗期内应用了大量的引发胎儿异常,可能造成新生儿先天不足的药物,比如链霉素,终止时间一般为妊娠三个月内,妊娠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应该选择适当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并维持妊娠,终止妊娠后,肺结核的治疗与一般人群的结核病治疗相似,同时注意支持和免疫辅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