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详细的病史资料,包括分娩与幼婴期发育情况、读书及工作时的一贯表现,性格特征与特殊喜好,特大生活经历事件,恋爱婚姻以往躯体疾病与精神异常病史、家族遗传史,精神失常前后情况及发展经过等。不但要倾听病人自己的申述,还要听其家属、亲友、邻居、同事及单位组织等方面的反映,这些病史资料必须详细、周到、客观与真实,必要时还要实地调查核对。在病史采集方面,精神科要求远比内外科详尽周密的多。
二:精神检查,在接触病人,并与他谈话中观察病人的思维与情感反应、动作行为表现、意识状态、自知能力、意志要求与对现实周围的态度等情况。
三:体格检查与临床化验,对精神人一般也像内、外科病人一样进行体格检查与常规化验。如胸透、肝功能、心电图检查等。必要时还要做脑电图、头颅X射线摄影、CT等特殊似器检查。但是,做这些检查的目的并不是诊断有无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