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诊指标:自心内膜、心肌、心包或心包穿刺液检查发现以下之一者即可确诊:1、分离到病毒2、用病毒核酸探针查到病毒核酸。3、特异性病毒抗体阳性。
二、参考依据:有以下之一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心肌炎由病毒引起:1、自粪便、咽拭子或血液中分离到病毒,且恢复期血清同型抗体滴度较第一份血清升高或降低4倍以上。2、病程早期血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3、用病毒核酸探针自患儿血中查到病毒核酸。
三、确诊的依据。具备两项临床诊断依据即可而临床诊断。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3周有病毒感染的证据:
1、同时具备病原学确诊依据之一者,可以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
2、具备病原学参考依据之一者,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
3、凡不具备确诊依据,应该给与必要的治疗或随诊,根据病情的变化,确诊或除外心肌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