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肯定的是癔症确实是一类疾病,它是一类神经症,它的症状虽然缺乏病理解剖学和病理生理学基础,但它的发生和心理因素有密切联系。
典型的癔症的发生是无意识的,有些病人即使有可意识到的目的参杂于其中,也只是附加成分而非主体,如病人相信自己的腿确实不能动,即使在众目睽睽之下严重些,但无人之际仍然不可能健步如飞;他们的继发得益只是摆脱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扰,博得同情或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他们不是为此目的伪装病态,而是受此影响引发精神异常。
装病又称诈病,其基本要点是有目的的行为,有明显的诈病动机。如诈病者的“瘫痪”,他们自知是假的不可能持久,当他们觉得无诈病的必要时就会一切如常;他们常因某些相,严重的原因而假装有病,例如逃避法律制裁或重大的经济,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