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发生与下列因素有关:
一,年龄,三十五岁以上发病率开始上升,六十岁达最高峰。
二,月经,月经初潮年龄小于十二岁或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发病的危险性较大。
三,生育,未生育、第一胎的生育年龄大于35岁或产后未哺乳。
四,家族史,有家族成员存在乳腺癌相关的基因突变,有家族成员现在两个以上,乳腺原发癌患者。一个以上卵巢癌患者,一二级亲属患乳腺癌年龄小于45岁,一个以上的亲属患乳腺癌伴发一种以上其他癌,如同时伴有甲状腺癌、弥漫性胃癌、子宫内膜癌、男性乳腺癌。
五,乳腺本身疾病,乳腺囊性增生症者,乳腺癌发生率高,一侧乳房患过乳腺癌,另一侧乳房患癌的危险性增加,有致密乳腺既往不典型增生病史,有既往乳腺活组织检查史。
六、既往用药情况,长期使用雌激素者发病率增高。
七,肥胖,高脂肪、低纤维素饮食、饮酒均可导致的患乳腺癌风险增加。
八,既往放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