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复律与电除颤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00:00
1:07

医生主讲实录

电复律复和电除颤的适应证主要包括两大类:各种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恶性心律失常,以及各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快速性心律失常。

总的原则是,对于任何快速型的心律失常,如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或心绞痛发作加重,药物治疗无效者,均应考虑电复律或电除颤。

但是对于异位兴奋灶(自律性增强)性快速性心律失常,例如伴有或不伴有房室传导阻滞的房性心动过速、非阵发性交界区心动过速和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电复律的效果较差,并有可能增加自律性和触发激动,所以一般不主张电复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为你推荐

健康自测

健康自测大全 健康早知道

专业医学量表 专业医学团队

扫码关注完成健康自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