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一下2~4特征的至少两次发作。
(2)先兆至少有下列中的1种表现,但没有运动无力症状:
①完全可逆的视觉症状,包括阳性表现,如闪光、亮点或亮线和阴性表现,如视野缺损;
②完全可逆的感觉异常,包括阳性表现,如针刺感和阴性表现,如麻木;
③完全可逆的言语功能障碍。
(3)至少满足以下2项:
①同向视觉症状和单侧感觉症状;
②至少1个先兆症状逐渐发展的过程≥5分钟,或不同的先兆症状接连发生,过程≥5分钟;
③每个先兆症状持续5~60分钟。
(4)在先兆症状同时或在先兆发生后60分钟内出现头痛,头痛符合无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中的2~4项。
(5)不能归因于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