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发作了急性胆囊炎,是临床上并不多见的问题,但是如果孕妇在怀孕前就有胆囊结石,这种发作机理就存在了。孕妇的急性胆囊炎的症状和体征,与通常的急性胆囊炎症状体征是一样的。通常以右上腹的疼痛、恶心、呕吐、发热为主要的表现。超声检查是确定胆囊炎的主要方法。出现了胆囊炎,要考虑到孕妇本身在用药上的限制,所以我们在急性胆囊炎治疗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顾虑,特别是药物使用上。
对于孕期不超过三个月的病人,我们一般来说,如果是胆囊炎症状重,我们建议可以按常规处理。但是病人的怀孕可能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建议她中止怀孕的过程。如果孕期到了五个月以上的情况,一般来说,我们倒是可以建议选择一些对胎儿影响小的抗生素,或者是其他药物来进行治疗。对于急性胆囊炎,药物不能很好控制的病人,接受手术治疗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方法,但是我们应该充分评估胎儿的安全等情况,对于特别需要的病人也可以建议她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