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运动性兴奋是指思维、情感及行为的多种形式的兴奋,通常可分为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及非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可见于各种类型的精神障碍。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躁狂性兴奋。指行为动作的增加与思维、情感活动协调一致,并且与环境密切联系,行为具有目的性、可理解性,可引起共鸣,整个精神活动是协调一致的给人以感染力,多见于躁狂症。
②青春性兴奋。指行为动作与其他精神活动之间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行为动作无明显目的及指向性以致杂乱无章,不可理解,本能意向可能增强,严重时出现意向倒错,整个行为动作显得愚蠢幼稚、荒谬离奇,不能引起共鸣,属于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常见于精神分裂症青春型。
③紧张性兴奋。常与紧张性木僵交替出现兴奋常突然发作,强烈而粗暴,具有冲动性,往往无端攻击他人或毁物,既无明确原因,也无明确的目的和指向,使人无法捉摸,难以预防,一般持续时间较短,属于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常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④器质性兴奋。行为动作杂乱,带有冲动性,甚至可出现攻击性行为,日常活动常常缺乏目的性,这类病人可有不同程度的智能障碍,思维活动迟缓,情感脆弱不稳,易激惹,可出现欣快,也属于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常见于脑器质性疾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