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滞胃脘证是由于饮食不节、暴饮暴食,超过了胃之腐熟能力,或食量虽不过多,但因胃之功能素弱,而致饮食停滞难化,所表现出的证候。
正如《医经溯洄集·内 伤余议》云:“盖饥饿不饮食,与饮食太过,虽皆是失节,然必明其有两者之分,方尽其理,节也者何?无不及无太过之中道也。夫饥饿不饮食者,胃气空虚,此为不足,亦失节也。饮食自倍,而停滞者,胃气受伤,此不足之中兼有余,亦失节也。以受伤言,则不足,以停滞言,则有余矣”。
《景岳全书·杂证谟·饮食门》亦 指出:“凡饮食之伤脾之证,有寒伤,有热伤,有暂病,有久病,有虚证,有实证。但热者、暂者、实者,人皆易知;而寒者、久者、虚者,人多不识。如今人以生冷瓜果致伤胃气,而为泻、为痢,为痛之类者。人犹以为火证。而治以寒凉者,是不识寒证也。有偶因停滞而胃胀、为痛者,人皆知其实也。然脾胃强壮者,即滞亦易化,惟其不能化者,则最有中虚之证。”因此,食滞胃脘证有实证和虚实夹杂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