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肠癌的治疗,以手术治疗为核心。如果大肠癌在确诊之后,评估肿瘤局部可以完整切除,并且没有远处器官的转移的话,那么首先选择根治性的手术切除。
根据术后的病理报告,如果病人分期为2期合并高风险因素,或者3期以及4期,那么则建议术后行辅助的全身化疗,部分的直肠癌的病人会加上局部的放射治疗。如果大肠癌在发病之后,已经出现了远处器官的转移,则直接进行全身的化疗加放疗。
如果病人没有出现远处器官的转移,但是评估局部的肿瘤无法行根治性的切除,那么可以先做新辅助的化疗,即通过全身化疗,将肿瘤缩小,达到可切除的标准,再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