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沙利铂的禁忌主要包括对铂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在孕妇中不主张用奥沙利铂,只有在对胎儿的危险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价并征得了患者的同意后,方可考虑使用奥沙利铂。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需要注意的是,与其他细胞毒性药物一样,对于育龄妇女患者而言,在开始奥沙利铂化疗前应该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此外,本品不得与碱性药物或溶液(特别是5-氟尿嘧啶、碱性溶液、氨丁三醇和含辅料氨丁三醇的亚叶酸类药品)混合使用。不可以用盐溶液配制和稀释。不要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经同一个输液通道同时使用。不要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奥沙利铂应在专门的肿瘤机构内应用,并在有经验的肿瘤医生的监督下使用。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药品使用请结合自身情况在专业医生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