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踝关节脱位以后的病人,早期是绝对不可以进行走路的。因为本身踝关节出现脱位,失去了正常的解剖结构,如果继续走路,就会引起局部关节囊韧带损伤加重的,所以说早期是绝对不可以走路的。再就是对于复位以后早期,也是不可以进行走路的,因为关节囊、韧带还没有修复,过早的进行下地活动就会加重损伤,并且不利于损伤修复。
通常情况下,要想走路活动需要等到1个半月左右,拍片复查骨折的地方有骨痂生长了,局部韧带修复比较稳定了,才可以拄拐杖进行适当的下地活动。并且需要烫洗以后加强关节的屈伸活动,来恢复病人正常踝关节活动度,从而恢复病人正常功能就完全可以,完全的负重行走大约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