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母亲胎儿新生儿的安全、健康和优生,从确诊妊娠起就应该进行积极监护和研究,针对胎儿在围产期可能会发生的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疗,称为围产保健。
而当前国内外围产期统计多数以妊娠28周至产后1周,从保护胎儿正常生长降低围产期胎、婴儿死亡率和提高新生儿健康的要求,应该从妊娠早期开始保护。
妊娠早期从妊娠3个月左右开始就需登记产妇工作,包括详细询问病史,了解孕妇健康情况以及骨盆经测量和有关常规化验,及早发现内科疾病,根据疾病程度决定是否继续妊娠,通过检查了解生殖道情况、子宫大小及有无肿瘤等;35岁高龄孕妇的亲属中有遗传病或出生过先天畸形者,应做好遗传咨询及必要的先天性畸形的产前检查,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及减少先天畸形、痴呆等遗传性疾病。同时要向孕妇宣传避免有害化学、物理因素及药物影响的保健知识。
孕晚期保健是从孕7个月以后定期做好产前检查,纠正异常胎位,直到孕期卫生及新生儿出生后的各项准备,避免早产,难产,过期产及死胎等不良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