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用药四年没有复发,如果是属于首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尝试进行减量,在减量过程中要逐步的减量,不可以一次性将药物停止应用,通过逐渐减量发现症状的变化,如果仍然没有复发可以继续减量,直到药物减停为止。在减量的过程建议每减25%的药物剂量维持服用药物1-2周,直到减量完成,如果此过程中没有病情复发可以停止服用药物。
如果是在临床上复发次数已经超过3次,四年没有复发,仍然建议低剂量维持治疗。因为对于临床上复发次数比较多的停药即可以出现复发的几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所以这在临床上作为一种共识建议低剂量维持治疗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