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骨折的病人,多长时间能够下地走路活动,主要是看骨折的部位和骨折断端损伤的情况,如果说病人的骨折部位是上肢部位的骨折,一般在骨折疼痛减轻以后,并且骨折部位牢固的固定以后,就可以行下地负重的活动。
而对于脊椎部位的骨折,一般骨折两个月左右,骨质部位才会相对的稳定,才可以带固定支架,或者是支具下地负重活动,而对于骨盆以及股骨干骨折的病人,下地活动时间相对较长,需要三个月以后才可以,如果说病人是膝关节或者是小腿部的骨折,想要下地活动,必须要两个月以后,而对于足部骨折的病人,一般六周就可以,下地逐步轻负重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