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只要没有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受累,肾脏病变或者其他脏器的严重损害,并且病情处于缓解期达半年以上者一般都能够安全的怀孕,并且生出健康宝宝的,在非缓解期的狼疮患者很容易出现流产、早产或者死胎、胎儿畸形等的不良妊娠事件,发生率能够达到30%左右,所以是一定要严格避孕的。另外,在妊娠前三个月或者怀孕期间应用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免疫抑制剂的情况下均有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所以必须停用上述药物至少三个月或者半年左右才可以怀孕的。
怀孕也可以诱发狼疮的病情活动,特别是在怀孕早期和产后六周左右,所以患者也要坚持随诊,密切监测相关的一些指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对症处理。另外,狼疮患者也要注意加强日常生活的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