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成人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克,以后一次0.2克,一日一次,至少四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两周。
二,食管念珠菌病,首次计量0.2克,以后一次0.1克,一日一次,持续至少三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两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克,一日一次。
三,口腔,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克,以后一次0.1克,一日一次,疗程至少二周。
四,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克,一次服。
五,预防念珠菌病,一次0.2到0.4克,一日一次,肾功能不全者只需给药一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