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判断眼睛出现斜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一般检查。一般检查包括询问病史、检查视力、验光和问诊。
第二个,遮盖检查。遮盖法是破坏融合的方法之一,通过遮盖检查判断是否存在斜视以及斜视的性质,包括遮盖、去遮盖法,还有交替遮盖法。
第三个,斜视角的检查,包括角膜映光法、三棱镜加角膜映光法、三棱镜加遮盖实验以及同视机法。
第四个,对患者进行一个眼球运动功能的检查,包括单眼运动检查,还有就是双眼运动检查以及娃娃头试验,还有就是牵拉试验,还有parks三步法。
第五项,知觉功能的检查,包括意志检查、融合储备力的检查,还有立体式检查、复视像检查。
所以说,判断眼睛斜视要通过以上这些方法来全面系统的检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