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也就是在妊娠24~28周期间行糖耐量试验。就是先空腹测一次血糖,然后顿服75克葡萄糖,在服糖后一小时、两小时分别测血糖。三次的血糖值要分别低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如果任何一次的血糖值达到或者超过上述标准的话,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一旦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就要定期监测血糖值,每天要测空腹血糖及餐前餐后血糖,建议空腹血糖要控制在5.3mmol/L以下,餐后两小时的血糖值要控制在6.7mmol/L以下。
首先是通过控制饮食来控制血糖标准,如果控制饮食以后血糖达不到以上标准,就要考虑用药物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