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哺乳期的患者而言,如果并发了胆囊的结石,大多数情况下会合并有发热,只要仍然处于发热期间,患者是一定不可以进行哺乳的。因为,发热的过程中,这种细菌性的感染,细菌是可以通过乳汁进入到幼儿的体内的,同时这种在治疗的过程中会使用到大量的药物,而这些药物本身对于哺乳的影响会个各有不同,一般会建议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都不要进行哺乳。
如果在后期能够恢复了正常的生理功能,发热也有所减退,仅仅只是进行抗炎的治疗,如果使用的是头孢类的抗生素,在抗生素治疗的过程中是可以哺乳的,因为,抗生素对于婴儿来说也是安全的。
所以,一般来说胆囊结石在治疗3到5天以后,症状如果逐渐稳定,药物使用的量也逐渐减小以后是可以哺乳的,如果症状一直反复,患者一直伴有发热,是不可以进行哺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