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导致什么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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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非活动性与活动性两类。一般认为非活动性肺结核或病变范围不大、健康肺组织尚能代偿、肺功能无改变者,对妊娠经过和胎儿发育并无多大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

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流产、早产的发生率增高。尤其是已有肺功能不全者,妊娠分娩会加重其病情,甚至引起孕产妇死亡。胎儿可因缺氧、营养不良导致富内发育迟缓或死胎。

当肺结核孕妇体内的结核菌通过血行播散,在胎盘形成结核病灶,破坏绒毛后可进入胎儿体内感染胎儿,但临床上很少见。

通常肺结核孕妇于分娩后,若能严格执行与新生儿隔离制度,加强预防措施,结核菌传给新生儿的可能性很小,对其生长发育常无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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