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迅速而安全的使伤员离开现场,避免再度受伤,和继发性损伤。
第二,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怀疑有进一步损伤,不宜行仰头抬合法,采用托和法,必要时行环甲膜穿刺,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术。
第三,心跳呼吸骤停时,应立即行心肺复苏术。
第四,其他部位或脏器损伤,参照多发伤的处理原则,首先纠正休克,保证氧供、循环、监测尿量,制动,保暖等等。
第五,给予止痛镇静剂,如有颅脑损伤或呼吸抑制者禁用吗啡、哌替啶。
第六,放射性损伤,尽早给予抗放射性药物,如胱氨类、雌激素尽早消灭创面和伤口,尤其是处理放射性污染创面。注意先将伤口覆盖,以防止带有放射物质的洗液进入伤口,创口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对于难以冲洗的创口,可采用清创术来消除污染。
第七,有创伤活动性出血,要及时给予止血,紧急送往就地医院手术治疗。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使用情况请按药品说明或到正规医院按医嘱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