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如果意外怀孕,是否能够继续妊娠需要到风湿免疫科就诊,让风湿科医师评估患者的病情,以及根据患者要求妊娠的意愿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病情已经稳定在半年以上,目前仅服用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没有应用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环磷酰胺等可能影响胎儿的药物,就可以继续怀孕。
但是如果患者目前病情并不稳定,仍然有明显的病情活动,或者是合并严重的肺间质纤维化,肺动脉高压等脏器受累,一般就不建议患者继续妊娠,仍然是以母体的安全为主,以治疗患者的疾病为首要原则,因为在病情活动期怀孕以后既可以加重病情,也对胎儿有很多不利的影响,可能导致胎儿胎死宫内,发育不良,或者是早产畸形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