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生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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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九成以上是可以生育。只有一小部分患者,由于合并重要的脏器受累,而失去生育的时机。

这类不能生育的患者,主要是指合并严重的肺动脉高压或者是心功能衰竭,也可能是合并重度的肾脏损害,虽然经过积极的药物治疗,但是症状仍然不能缓解,这部分患者是不建议生育。而绝大多数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经过药物治疗后,可以达到病情的稳定。只要患者停用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以及环磷酰胺等影响妊娠药物半年以上,患者的病情仍然能够稳定,只需要服用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羟氯喹等药物维持,就可以准备怀孕。

患者应该到风湿科门诊进行评估自己的病情,按照风湿科医师的医嘱,来准备怀孕。在治疗期间,也需要到风湿免疫科和产科联合随诊。因为,妊娠是导致红斑狼疮病情加重的一个诱因,而且红斑狼疮患者出现早产以及胎儿发育不良的机率,相对于普通人群会稍微高一些,只有密切随诊才能够及时处理相关的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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