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根据骨折的部位和骨折损伤的程度来决定的。如果病人是上肢部位的骨折,这种情况不会影响病人的走路活动,并且在骨折疼痛缓解以后,也就是一周左右,就可以行患侧肢体悬吊,并且可以逐渐的下地走路活动。
如果病人是脊椎部位的骨折,这种情况想要下地活动,必须要等到骨折部位稳定以后,所以说需要两个月才可以带腰围带下地直腰的走路活动。如果病人是下肢部位的骨折,因为下肢是负重的肢体,一般下地走路的时间相对较长。如果是足部的骨折,一般下地走路的时间是一个半月,并且一个半月下地活动时需要拄拐走路。
对于小腿及膝关节部位的骨折病人,想要下地活动,必须要等到骨折端稳定以后,也就是在骨折两个月到两个半月以后才可以拄拐下地走路。而对于股骨干部位的骨折或者是股骨颈部位的骨折,下地活动的时间需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