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根据骨折部位来决定,如果病人的骨折是上肢部位的骨折,不影响下地负重活动,因为一个月骨折断端相对的稳定,就可以将患侧肢体悬吊于胸前,下地负重活动。
如果病人是脊椎部位的骨折,是不能够下地负重活动的,要卧床休息两个月,骨折断端比较稳定以后,才可以带腰围带,逐渐的下地活动。
对于下肢部位的骨折,也是不能走路的,因为按照骨折愈合的时间,一个月骨折断端才会有原始骨痂的生长,还不能承受身体的重量。所以,对于下肢部位的骨折,如果是足部,要一个半月以后才可以拄拐下地活动,而对于小腿膝关节部位的骨折,需要两个月才可以拄拐下地走路,而对于股骨干部位的骨折,需要三个月以后,才可以拄拐下地,轻负重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