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凡具有肾脏病的患者都是不可以怀孕的,因为怀孕后肾脏的生理负担必然加重,这样就会导致肾脏缺血,使肾血管的病理变化加重,不利于肾脏病的康复,有下列情况的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一,急性肾炎痊愈一年以上,并且无复发者。
二,隐匿性肾炎,经过两年的观察,病情相对稳定者。
三,各种原发性继发性肾脏病,无临床表现,而且血压及肾功能检查均正常的患者。
对于以上的肾脏病患者,虽然可以怀孕,但是对这部分患者在妊娠期间仍不可以掉以轻心,要常到医院去做检查,如发现尿蛋白两个加号以上,水肿,血压升高在一百五一百毫米汞柱以上则应及时终止妊娠,切莫要子心切而致母子两代生命安全于不顾,积极的态度是抓紧治疗肾脏病,等病情稳定或恢复健康后再考虑怀孕生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