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情况,主要是见于以下情况:
1、严重的心衰,心功能三到四级的患者不适合怀孕,一旦怀孕就有可能会导致心衰的进一步加重,甚至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心衰导致死亡。
2、心脏病合并有快速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以及其他的快速心律失常,以及严重的、重度的房室传导阻滞,而且应用药物难以控制,这种情况不适合怀孕。
3、心脏明显的扩大,另外有一些心脏瓣膜疾病,比如重度的二尖瓣、主动脉瓣的狭窄、关闭不全。再就是重度的肺动脉高压,另外近期有风湿活动合并有感染性心内膜炎以及紫绀性心脏病都不适合怀孕。一旦怀孕就有可能会加重原有的病情,导致患者出现急性心衰、心源性休克甚至诱发恶性的心律失常、室速、室颤、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有可能直接导致患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