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于kps小于二分的肺癌患者是不宜进行化疗,白细胞小于三乘以十的九次方每升,中性粒细胞小于1.5乘以十的九次方每升,血小板少于六十乘以十的九次方每升,红细胞少于二乘以十的十二次方每升,血红蛋白低于八十克每分升的患者是原则上不宜行化疗。
第二,肺癌的患者肝肾功能异常,实验室检查超过正常值的两倍或者有严重的并发症和感染发热的一些情况,是不适宜化疗。
第三,另外对于有出血倾向的患者也不易化疗。
第四,在化疗中如果患者出现以下情况应当考虑停药或者是更换化疗方案,治疗两周后病情进展或者是在化疗周期的休息其中,可以出现再度恶化,要停止原方案,酌情选用其他方案。化疗不良反应达到三到四级,对患者的生命有明显威胁时也应当停药,在下次治疗时改用其他方案。
第五,必须要强调一个治疗方案的规范化和个体化,严格掌握化疗的基本要求,除了我们常规的应用一些止吐药物之外,还要联合水化合利尿药物治疗,化疗后两周要检测血常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