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患者能不能够怀孕、能不能过生孩子,主要取决于心脏功能强弱,如果是一二级心脏功能不全的病人,生孩子的危险性那并不是很大,三四级心脏功能不全的病人,原则上是不能够怀孕的,如果已经怀孕,对三级心脏功能不全的来说需要与医生进行密切的合作沟通,经过适当的处理、严密的监控才能够进行生育。
如果是四级以上功能不全的病人,绝对不能进行生育,如果发现怀孕了,应当立即进行终止妊娠,如果心脏病患者已经怀孕,在妊娠期需要特别进行注意,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每天睡眠时间的应当在十到十二个小时左右,因为怀孕后血容量在增加,血液成分的也会变化,心率加快等进一步都会加大心脏的负担,所以先天性心脏病的母亲会更加危险,在孕期一定要进行密切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