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化疗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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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急性肝损害通常发生于化疗结束后一到两周,一般不严重,可以表现为肝脏转氨酶升高、胆红素升高,有的时候伴有黄疸,治疗主要包括停用化疗药物或者推迟化疗,同时给予保肝药物,比如肝泰乐、肝利欣,以及降酶药物比如联苯双指,也可以给与极化液治疗,尤其是伴有黄疸的患者。

治疗后一周复查肝功能的水平,如果肝功能正常,就可以恢复化疗,慢性的肝损害通常发生于化疗结束或者长期多疗程的化疗以后,一般表现为肝脏转氨酶长期升高,但是一般不会太高,出现慢性肝损害的时候要长期的给予保肝治疗,定期复查肝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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