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功能:清胃泻火,用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胃热牙痛,暴发火眼等。它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忌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疾病。
慢性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两到三次者,应减量。每日三次以上者,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医。
小儿、年老体弱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