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精神疾病状态的妇女是不适宜怀孕,所以对于生殖年龄妇女用药,应该首先采取预防措施,育龄妇女在应用精神病药物之前,应该了解最后一次月经日期,如果是已婚育龄妇女,在给予精神药物同时,要进行避孕,或者是采取相关药物或者是其他的避孕措施。服用精神病性药物妇女,要避免怀孕,直到病情得到有效缓解,药物治疗结束。
我国很多的妇女怀孕是偶然,是没有计划,如果在怀孕以后发现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者是原来的精神疾病延续到受孕以后,建议终止妊娠,对于精神病妇女中的一些轻症患者,可以要先给予心理治疗,如果没有获得缓解,也可以改用药物治疗或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联合治疗的情况。